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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流动人口的新特点及影响

来源:网络 时间:2022-03-19

  西北边疆地处欧亚大陆的腹地,是连接我国与西亚、 中亚以及欧洲文化交流通道,是我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屏障。长期以来,国内外的反动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大做文章,而三股势力和一些违法罪犯罪分子往往混迹于流动人口之中,利用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来源复杂、流动去向不确定的特性实施犯罪活动。我国西北地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长十分迅速,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一个在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与汉族流动人口迥异的特殊群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一般流动人口的特点之外,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特点,使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动走向、流动特质、劳动从业、教育程度等方面与汉族流动人口相比,有自己的显著特点。这些特点的存在及其变化,对西北地区社会稳定,民族关系,综合治理方面有很大的影响。

  一、新时期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内在外在方面的特点

  1、流动人口的走向由过去的单一模式变为多种途径

  少数民族的民族特性使其与全国人口流动不尽相同,而且少数民族之间也有很大差异。我国西北地区地广人稀,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工业基础也相对薄弱。近些年来国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加大了对西北地区的在交通、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和工业、商业、服务业的投资。资金流和物资流的增高加剧了西北地区流动人口的流动,他们从全国各地向西北各省流动,从人口户籍的分布上来看,西北地区的流动人口不仅包括西北五省的少数民族几乎包括了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以甘肃、陕西、河南、安徽、四川等地为主,“乌鲁木齐的流动人口来自于28个省区,银川市的流动人口来自于29个省区,兰州市的流动人口来自于全国30个省区,西宁市的流动人口来自于全国30个省区。”人口流动的流向依然是农村流向城市。

  2、流动人口在西北地区城市中聚居现象普遍、从业特征明显,主要表现在地缘、血缘、业缘情结,物类相聚心理和互动同化心理

  在陌生的环境中由于“三缘”关系,流动人口聚居现象普遍,乌鲁木齐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喀什、和田、阿克苏、伊犁等地的农牧民。他们大部分以民族、地域、籍贯为纽带,集聚的地方、场所、行业都以同乡亲友居多,由于流动人口特殊的务工形式、作业地点和居住模式为一些亲友熟人提供了在一起工作的条件,如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的雅玛里克山、黑甲山、延安路、团结路、大湾乡等五个城中村片区,生活圈处于城乡结合带上,围绕瓜果批发市场、二道桥传统商业区,牛羊屠宰加工批发市场生产生活的30万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其从业由内向外呈现出环状就业形态:一类是在外环线一带的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以拆毁旧房屋、打零工和小商小贩为主,他们收入不稳定,收入不高,居住条件极差。另一类是居住在延安路等中间地带的维吾尔流动人口主要从事的清真屠宰业、旧货买卖、干果批发零售、毛皮销售、牛羊杂碎加工,他们收入稳定,居住在农民自建房,居住条件一般但是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欠缺。再一类是居住在团结路等地内环线以内的维吾尔流动人口,主要以坐地经商、民族小吃,餐饮从业,流动商贩和打工为主,他们就业形态稳定,生活条件和居住条件较好。这些人在某一个行业如屠宰加工、旧货买卖、干果批发、房屋拆除、或者某一个地方聚居,一方面便于沟通交流,相互照应,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作为弱势群体的自保方式也常常以聚居人群量的大小衡量自身的安全度,据统计在乌鲁木齐大湾片区居住的墨玉县维吾尔流动人口就达数万人,这些人融如城市社会能力差,人际关系狭窄,族际交流更少,相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生活圈,这些流动人口的从业范围在餐饮服务上表现出了全新的民族特色,这就是清真食品行业遍布,职业分布集中。如乌鲁木齐的烤肉,抓饭、烤馕,兰州的拉面、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中,很多人从事清真食品行业。在西北五省市的大部分清真食品店铺中,大多数为外来流动民族人口开设。

  3、西北少数民族的宗教因素的同质性,是推进西北少数民族在西北城市中流动的内在因素

  人口流动受宗教因素影响较大。西北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全民信教,生活在农村与生活在西北大中城市之间的少数民族在生活习惯、宗教信仰、世界观、价值观上等方面有着高度的一致性,使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向大中城市流动时内心有着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只要到民族聚居地区他们就很快就会被同一信教群众接纳。在西北各大中城市相对于西北主体少数民族中信仰伊斯兰教、不管是大方教派还是 小方教派者既有同质性聚居区,改革开放后西北地区新建立了众多的宗教活动场所,这些 宗教场所不仅满足了城市少数民族从事宗教活动的需要,而且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流动地的社会交往提供了方便同时也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宗教生活保障。

  4、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人员结构、年龄结构、性别构成和教育程度方面突现新的特征

  当前,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 人员结构、年龄结构以及就业结构等 方面主要表现出跟以往不同的几个特征:(1)大部分的人口流动都以经济活动为主,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以挣钱为目的。(2)近年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身份突显出以农村户籍的人口为主,非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占的比例较小。(3)以男性为主,女性单身流动的人数非常有限。大部分女性流动人口是跟着家里的男性人口流动,单身流动的少数民族女性很少见,但是在不良职业中单身流动女性常见。(4)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15―45岁之间的年轻劳动力成为主流,老人跟着流动的现象这几年随着城市中对流动人口政策的宽松有所增多,特别是学龄儿童的增加是很明显的。(5)流动方式从单枪匹马到拖家带口,甚至是全部直系和旁系亲属共同在一个城市从事相同的生意和买卖。(6)西北少数民族青壮年流动人口大多受过一定程度教育,文盲人数越来越少,但是受教育程度主要以初中为主。但是这些青壮年的文化知识仅限于能读写本民族的文字,他们的这些文化仅限于粗通文字,能进行简单的读写,很少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上接受系统的学习,所以对城市里工业化的很多岗位不能胜任。   具有西北民族特色的流动人口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带有自己明显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在客观上要承受着背井离乡的不适应,在主观上承受着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的不适应。但是这并不防碍他们追求城市美好的生活,尽管在生活条件上他们住在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忍受着城市人的嫌弃和不满,但是,他们极力想通过在城市的洗礼改变自己的命运,由于国家的经济文化生活发展的不均衡,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覆盖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他们被排除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可以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只能回乡参加当地的新农合医疗保险。因此,西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给西北民族地区带来的影响是双向的。

  二、流动人口给西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带来的双面影响

  在西北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这个问题处理的好不好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经济发展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积极影响

  首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动的过程中为西北地区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少数民族在西北地区的城市民族特色建设、特色商业经济、民族特色美食、民族医药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西北少数民族在扩大内需、促进特色消费方面也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民族美食、民族特色工艺、民族风格建设方面也给西北城市增添了不少特色。同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西北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补充了一些工作岗位劳动力资源不足的困境,促进了乌鲁木齐市、银川市、西宁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了西北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其次,增强了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使得西北城市文化多样性得到加强。西北地区地广人稀,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和存在,促进了各个地区的城市文化、民族文化的交流和沟通,加深民族间的感情交流和文化认同,积极影响了各个民族间的社会交往和交流,从而在更广阔的范围、更深的层面促进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发展和融合。同时,由于大量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在促进城市范围扩张、繁荣城市经济、丰富城市特色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内的大量廉价劳动力进入城市为西北地区城市发展所需要的市场要素、劳动力要素、消费需求等方面推动了西北地区城镇化和城市经济的发展, 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再次,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入城市对西北地区的资源配置,劳动力结构,社会经济发展都有深刻的影响。他们在流动的过程中促进了流入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也促进民族地区的特色经济发展。少数民族之间的合理流动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可以减少隔阂,增加融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通过务工、经商,生活。能快速的增长见识、学会技能、更新观念、积累资本。在流动生活结束之后回到家乡对当地的发展能带去新观念、新思路,新技术。非常有带有利于改善民族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脱贫致富、发展当地经济。

  2、消极影响

  首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给西北地区的城市管理带来压力。使城市管理、社区工作、城市交通、公共服务、环境卫生都带来了很大压力。使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转; 而且不同的民族文化、生活习惯、语言障碍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改革开放后开始流动国家相关政策没有跟上,立法没有跟进,导致现在流动少数民族人口与当地管理部门和居民的磨擦和利益冲突也相对突出。

  其次,是西北少数民族之间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政策原因、管理原因等发生的纠纷和争议不断增多。凡是涉及经济利益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的纠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都希望能获得特殊照顾,所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过程中因经济纠纷解决不符合本人利益就会表现过度敏感,进而采取过激行为。特别是当本民族流动人口成员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纠纷中处于弱势时,家庭成员和亲缘地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会产生心理失衡感,其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联合在一起,抱团施压争取最大利益,对其他少数民族产生示范效应。

  再次,“三股势力”的影响渗透使西北城市维稳任务增多,费用支出较大,影响城市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由于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部分属于宗教型流动人口。在经常的宗教活动中相互认识并结下深厚的友谊,他们从西北各地汇聚在一起,虽不相互认识但是有共同的信仰,相同的民族身份,共同参加宗教活动在同一教义的引导下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高度一致产生共鸣,从而在现实生活中相亲相爱,互相帮助。但是也有可能会因为民族信仰的一致,而被他人所蛊惑和利用使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 相互影响, 往往使原本诸如经济纠纷等一般性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敏感。宗教型的人口流动涉及的问题敏感而复杂,因而在管理的方面成本增加,导致社会管理难度增加和治安管理费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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